東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為防止客戶利益遭受不正當的損害,針對本公司與客戶之間有可能發生利益衝突的交易,事先制訂以下管理方針,以確保在相關法令及此管理方針的規範下進行正當交易。

概要
本公司認可的利益相反交易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:

  1. 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產生利益相反的情況,或本公司客戶之間產生利益相反的情況。
  2. 在客戶利益受損的情況下,本公司獲得利益,可視為本公司違反了與客戶簽訂的合約或信義義務的情況。

關於受利益相反管理方針規範的交易之界定
關於某交易是否屬於利益相反管理的規範物件,是由獨立於營業部之外的利益相反管理部門,主要依據是否符合以下1~6個方面而進行判定的。

  1. 進行該交易時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利益發生衝突的情況。
  2. 進行該交易時本公司客戶之間的利益發生衝突的情況。
  3. 當本公司及客戶與同一個交易對手處於競爭狀態時,仍與該客戶進行交易的情況。
  4. 當本公司客戶與同一個交易對手處於競爭狀態時,仍與該客戶進行交易的情況。
  5. 本公司利用從客戶處獲得的客戶資訊進行交易、以謀取公司利益的情況。
  6. 本公司利用從客戶處獲得的客戶資訊進行交易、為其他客戶謀取利益的情況。

利益相反管理的相關措施
利益相反管理的相關措施由獨立於營業部之外的利益相反管理部門,自以下1-5種方式中選擇最合適的方法進行組合。

  1. 部門之間禁止互通資訊。
  2. 變更交易條件、交易方法 。
  3. 終止交易。
  4. 向客戶明示利益相反的情況並取得客戶同意。
  5. 對資訊共用者進行有效監督。

本公司將依照以上方針對利益相反交易進行嚴格管理,致力於保護客戶利益,使之避免遭受不正當交易的損害。